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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移民部长上诉

签证被拒签,上诉AAT又失败,可以继续上诉到联邦巡回法院(FCC),也可以要求移民部长干预。如果部长同意干预,申请人一般可以获得签证。部长干预与移民局的初审,复审厅的复审及​联邦巡回法院的上诉审理一起构成澳大利亚完整的移民法体系,体现了澳洲移民法的公平性。其中移民局与复审厅着重从法律角度来审理一份申请是否符合要求,联邦法院则负责评判移民局与复审厅审理的方法是否合法,而移民部长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考虑批准一份申请,尽管这份申请从移民法角度是不合格的。

​部长干预的成功率并不高。部长只干预那些被认为极其特殊的个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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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要求包括:

  • 澳大利亚政府作为《儿童权利公约》的缔国约,如果申请人作为未成年人监护人,签证被拒签被迫离开澳大利亚,孩子的权益是否会受到一定的损害;

  • 申请人是否有严重的身体和心理健康问题,需要留在澳大利亚,否则会对申请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;

  • 申请人是否因为以下原因不能返回到原籍国:申请人可能会受到不人道的对待或惩罚,可能会面临死刑,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尊严和人权将受到重大威胁;

  • 申请人是否已经在澳洲很长时间,是否已经很好地融入澳大利亚社会;

  • 申请人如果留在澳洲,会给澳洲带来经济,科技,文火或其他领域的特别贡献。

除上述要求外,移民部长上诉还会考虑:

  • 申请人是否对澳大利亚国家安全构成威胁?

  • 申请人是否在澳大利亚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?

  • 申请人是否一直遵守在澳大利亚的签证条件?

  • 其他任何会被考虑的条件。

下面是关于“部长干预”的基本程序:

  • 性质:“请求”干预(不是移民申请);

  • 申请费:无;

  • 资格:只有上诉AAT失败后才有资格请求部长干预;

  • 审理周期:3-6个月;

  • ​签证:在等待部长干预审理结果期间,申请人人可以申请过桥签证“E”类签证。

​欢迎致电垂询

744 Bourke Street Docklands VIC 3008

Pho Num: 03 9078 7038

​Merchantsprosperity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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